根据“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贵州交职院2016年工作重点”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注重教育、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学校事故发生,2016年3月25日, 学院领导与院属各属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涉及: 校园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安全教育、职能部门安全绩效目标考核等内容。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提高了学院“安全无小事、人人有责”的安全防范意识,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分管院长与人事处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图一)

分管院长与纪委副书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