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放假,共3天。
节日期间,学院公务车车辆请停于学院指定位置,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请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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