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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次数:

 

院属各系部: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厅关于防范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通知》(黔教招办[2016]125)要求及相关精神,为了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防范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我院在高考期间加强了对在校学生的管理,注意掌握学生动态,严防我院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

    一、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特别是要让所有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二、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2016年高考时间为6月7、8日,各系班主任对在校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实行严格请假制度,对去向不明的学生要认真核查去向,防止学生参与高考作弊。

    三、全面清理校园环境

    对校园广告栏及校园内张贴的所有文字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涉嫌招募高考“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将逐一进行清理和核实。需要公安部门配合查实的线索,将及时向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上报。

    四、强化纪律加强管理

    要求各系及相关学生管理部门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凡发现有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一律严惩,触犯法律的,交公安部门处理。对因管理松懈,造成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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