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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作者:院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次数: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治安保卫工作。

2、处长因公或轮休外出时,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

3、贯彻执行保卫处管理职责和学院规章制度,制定分管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主管副院长、处长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4、协助处长做好“预防为主”和各项防范工作,及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5、团结师生、积极开展同刑事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作斗争,维护学院内治安,确保校园稳定。

6、主持或参与一般政刑案件侦破,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7、协助做好校卫队、巡逻队、义务消防队,日常性工作并定期检查督促。

8、完成上级业务领导和学院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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