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校园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学院下一个时期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各部门研究综合治理的办法,严格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鼓励师生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总结维护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学院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前进。
5、行使“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制度。
6、完成学院交办的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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